close
(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22日專電)中華民國駐加拿大代表處表示,台加通訊科技合作備忘錄已完成續約,自2016年1月21日起生效,為期5年。 中華民國科技部與加拿大通訊研究中心(CRC)共同執行備忘錄,雙方透過通訊技術合作,將有助於提升彼此通訊產業、研發技術以及人才交流與培育。 備忘錄分別於1月15日在渥太華由駐加拿大代表吳榮泉與加拿大通訊研究中心總裁伯魯比(Jean LucBerube)及1月21日在台北由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馬禮安(Mario Ste-Marie)與中華民國科技部部長徐爵民完成異地簽署。 中華民國科技部與加拿大通訊研究中心自2001年起合作進行多項專題研究計畫與人才培訓計畫,並維持密切合作關係。105012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雅韋貿髒廚噬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